版权及删除说明
1. 基本申明
在为用户提供高质量视频体验的同时,上海优土视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UtoVR”)根据用户指令提供作品上传、下载以及传播,始终非常重视知识产权及其他用户权益的保护。
由于我们无法对用户上传的作品涉及或包含的权利信息进行甄别,若您认为UtoVR网站上的视听内容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通知我司。我司将根据权利人提供的材料,遵循相关法律,在审查核实后删除侵权内容。
2. 通知删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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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为了确保通知删除的有效性,权利人应尽量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在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 (1)填写完整的通知书 (通知书需由权利人或其合法授权的代理人亲笔签名,若为单位则需加盖单位公章)侵权通知书模板
- (2)权利人主体信息材料(包括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地址及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个人)、相关授权证明等证明权利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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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
权利人应在通知书中写明请求删除或断开的链接的确切名称、链接地址以及上传者ID等信息。
若是知识产权侵权,则应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有权机构颁发的版权证书、商标权证书、专利权证书等)及侵权事实的举证。
若是其他权利侵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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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权利人保证
权利人应当保证其在通知书中的陈述和提供的相关材料都是真实合法的,并保证承担和赔偿因根据权利人的通知书而删除或者断开有关侵权内容的链接而给UtoVR公司造成的任何损失。
- (5)其他材料(若权利人已向相关政府部门或法院提起行政投诉或诉讼的,可将受理证明及其他证据材料一并提交我司,这将有利于权利人的投诉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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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请将上述材料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寄至我司。
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support@utovr.com,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权利人姓名(名称)和侵权链接名称。
或以邮寄方式寄送至: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A座203室UtoVR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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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因各种情况不尽相同,在收到权利人的材料后,UtoVR会在审查核实后尽快处理。
3. 恢复删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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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被删除方若认为其提供的作品并未侵犯他人权利的,可向UtoVR提交通知说明,要求恢复被删除的作品或被断开的作品链接。
为了确保恢复删除的有效性,被删除方应尽量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在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 (1)填写完整的恢复删除通知书 (需由被删除人或其合法授权的代理人亲笔签名,若为单位则需加盖单位公章)恢复删除通知书模板
- (2)被删除方主体信息材料(包括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地址及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个人)、相关授权证明等证明权利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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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
被删除方应在恢复删除通知书中写明被请求删除或断开的链接的确切名称、链接地址以及被投诉日期等信息。
若是针对知识产权侵权导致删除,则应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有权机构颁发的版权证书、商标权证书、专利权证书等)及非侵权的举证。
若是针对其他权利侵权导致删除(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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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被删除方保证
被删除方应当保证其在通知书中的陈述和提供的相关材料都是真实合法的,并保证承担和赔偿因根据被删除方的通知删除通知书而恢复有关内容的链接而给上海优土视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造成的任何损失。
- (5)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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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请将上述材料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寄至我司。
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support@utovr.com,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权利人姓名(名称)和被删除链接名称。
或以邮寄方式寄送至: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A座203室UtoVR收。
- 3.3 因各种情况不尽相同,在收到被删除人的材料后,UtoVR会在审查核实后尽快处理。
4. 肖像、名誉等申诉
- 4.1 侵犯公民个人名誉权、肖像权的投诉资料请发至:support@utov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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